默默的,時光匆匆的來到了開學後第六週,
聽起來好像沒有過很多,
但是實際上這學期只有10週阿,
所以竟然已經過一半了!(驚!!)
很好,這下我應該很有資格來發表一下我的心得感想了。
先讓我來解釋一下LSE的學期制,
享負盛名的LSE(之所以給它冠上享負盛名,是因為至少蔡英文學姐跟杜正勝學長都是從這裡畢業的校友~)將一整年的LLM法律課程拆成了3個學期,
第一學期(Michaelmas Term)從9月30日開始到12月10日結束("只有10週"),
12月10日之後開始放耶誕節到1月10日("放了整整一個月"),
第二學期從(Lent Term)從1月10日到3月25日("只有11週"),
接下來又再度放復活節,
第三學期(Summer Term)也是所謂的考試週跟寫論文週則從5月3日到7月1日。
算一算,LSE一年收了非歐盟學生約1萬5千英鎊(換算台幣約75萬元),
但實際上課週數只有21週而已,
一週要價快4萬台幣阿,真的是"貴松松"...
再來讓我沒比較一下美國LLM的課程,就可以知道差異有多大。
今年暑假,當我還在LCS辛苦工作多賺取一些今年的生活費的同時,
我那些可愛的前往美國唸書的同事們早就已經開始留停飛往美國適應環境或開學,
印象中前往美國最晚走的同事是在七月初,
不過她七月中課程好像就開始上課了,
反觀我到9月1日才飛往英國,去法國玩了整整兩個禮拜,
回來悠閒的整理新家宿舍,
直到將近10月才開始進入第一週上課。
整整比人家慢了快兩個月。
更妙的是,
其中兩位前往美國唸書的同事計畫在耶誕節來英國玩,
我們用Skpe聊天,
我又再度驚覺我們竟然比人家晚開學比人家早放假,
美國大約12月23日才放假,
我們12月10日就開始放假了,
這也未免太詭異了吧~~
好吧,
我想就是因為學期制度的關係,
導致我現在水深火熱的生活,
LSE的老師們還算有良心,也知道收了我們很多錢,
總要教導我們多一點的東西。
於是乎,老師們的方式就是密集的在短暫的學期禮拜中把他們畢生所學灌輸給我們,
每一個科目每個禮拜都有長長的書單要念,
妳不念沒關係,上課包準鴨聽雷,
繳了那麼多錢上課去發呆真的很浪費,但是真的要把書單唸完,實在是只有怪物才辦的到。
而且,因為LSE的傳統課程評分方式就是在第三學期採取100% Exam計分方式當作畢業成績(跟大學法學院的方式很像),
為了避免學生們偷懶平常都不唸書跑去歐洲玩耍(因為這是我本來打算作的事),
他們『用心良苦』的設計了小班制的seminar,還有不定時的要求寫報告、做presentation(我的『不定時』其實已經接近每週一次了),
小班制的seminar老師會不停的點人回答問題,要同學brief case,
其實阿,要很厚臉皮的說「sorry, I didn't prepare it」也不是不行(我一直很想自暴自棄的這麼做),
但是,身為台灣區的唯二代表,我真的不想侮辱台灣人的智慧與能力阿!
所以即便seminar表現、課堂報告、presentation通通都不計分,
但是在班上每位同學都神的跟什麼一樣的把每週二、三十個案例看完、一直舉手搶答、presentation講話不呼吸不結巴的強大壓力之下,
我就變成唸書蟲了(唉...)
現在念的書比我國考那時候還更勤勞耶,
真想罵髒話,我也只不過想來歐洲旅遊玩耍的阿,
誰知道這間學校這麼硬阿~~
好啦,今天之所以有時間發文抱怨兼抒發心得,
實在是因為外面天氣太冷了(只有4、5度阿),
在房間唸書念得很苦悶,
所以來為我的苦學生生涯做個簡單的紀錄。
回台灣之後絕對不要再唸書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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